该地系多年集体工业用地,可建各种厂房。
地块距郑州市、新乡市各20分种车程。
出租方式:1.厂房面积一般不低于土地面积70%,建带行车钢构厂房者可抵8年租金,不带行车厂房抵8年租金。期满后,厂房租金按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。2.单出租金10000元/亩年
适合:机加工项目或仓储物流。
温馨提示:业主配有250KVA变压器,有门卫、停车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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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企参股企业 ·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
12
1156
流转服务中心
政企合作覆盖
597
累计挂牌土地
5.79
累计交易金额
3.2
30000
覆盖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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